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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将不准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处罚信息
公开单位
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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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一级)
对将不准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处罚信息
公开事项(二级)
对将不准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处罚信息
公开内容(元素)
行政处罚流程、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违法事实、处罚金额、救济途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内容、救济途径等
公开依据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四条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主体
执法监察大队
公开时限
7个工作日内
公开渠道和载体
信用中国
相关链接
https://cxsq.suqian.gov.cn/creditsearch.publicityIframe.dhtml?templateID=sgswlContent&viewId=sgswlindex&id=321302&sid_for_share=99125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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