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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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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一级) 就业服务
公开事项(二级)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公开内容(元素)
活动通知;活动时间、地址;参与方式;相关材料;咨询电话。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主体

幸福街道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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