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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委托)
公开内容(元素)
申报标准;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主体
幸福街道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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