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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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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主体

宿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相关科室

公开时限

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渠道和载体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