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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园镇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公开单位

    屠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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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一级) 便民服务
公开事项(二级)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公开内容(元素)
■办理所需材料:宿城区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申请书■办理条件:1、不得影响灌排工程正常运行和日常管理活动; 2、兴建的替代工程与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工程、灌排工程设施效益相当;经实地勘察确无条件兴建替代工程的,按有关规定交纳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费; 3、有涉及第三者利益关系的承诺书; 4、替代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必须符合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办理地点:江苏政务服务网、为民服务中心窗口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法律法规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主体

为民服务中心

公开时限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公开渠道和载体

江苏政务服务网、为民服务中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