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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迟报统计资料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违法行为的处罚
公开单位
宿城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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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一级)
行政处罚
公开事项(二级)
对迟报统计资料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违法行为的处罚
公开内容(元素)
1.主体信息;2.案由;3.处罚依据;4.处罚结果。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主体
法治科
公开时限
7个工作日内
公开渠道和载体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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