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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统计局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对迟报统计资料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违法行为的处罚

  • 公开单位

    宿城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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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一级) 行政处罚
公开事项(二级) 对迟报统计资料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违法行为的处罚
公开内容(元素)
1.主体信息;2.案由;3.处罚依据;4.处罚结果。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主体

法治科

公开时限

7个工作日内

公开渠道和载体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