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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义务
公开内容(元素)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人义务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主体
纳税服务股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渠道和载体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宿迁市税务局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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