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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水利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

代为建设等效替代水域工程,代为处置施工围堰、临时阻水设施或者施工结束后未及时清理的施工围堰等设施信息

  • 公开单位

    宿城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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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行政强制
名称 代为建设等效替代水域工程,代为处置施工围堰、临时阻水设施或者施工结束后未及时清理的施工围堰等设施信息
内容和标准

行政强制主体、行政强制对象、行政强制类别、行政强制措施等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责任部门

水政大队

公开时限

7个工作日内

公开途径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