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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为恢复防汛通道畅通信息
公开单位
宿城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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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行政强制
名称
代为恢复防汛通道畅通信息
内容和标准
行政强制主体、行政强制对象、行政强制类别、行政强制措施等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责任部门
水政大队
公开时限
7个工作日内
公开途径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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