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司法局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宿城区司法局
公开事项(一级) | 行政复议 | ||
公开事项(二级) | 行政相对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 ||
公开内容(元素) |
1.行政复议决定书;2.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书;3.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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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依据 |
《江苏省行政复议书网上公开办法》(苏依法办〔202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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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对象 | 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主体 |
宿城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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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
送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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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和载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