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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信息
公开单位
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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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公共服务
名称
为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信息
内容和标准
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联系电话
公开依据
"《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责任部门
就业中心
公开时限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途径
江苏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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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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