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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民政局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的处罚

  • 公开单位

    宿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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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一级) 办事指南、受理、审批、结果
公开事项(二级)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的处罚
公开内容(元素)
1、行政处罚事项及标准、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方式及电话;2、违反《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3、依法审核相关事项;4、处罚结果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主体

宿城区民政局

公开时限

自形成或变更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渠道和载体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