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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科学技术局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对科技成果进行检测或者价值评估,故意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的处罚

  • 公开单位

    宿城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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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一级) 行政处罚类事项
公开事项(二级) 对科技成果进行检测或者价值评估,故意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的处罚
公开内容(元素)
行政处罚流程、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违法事实、处罚金额、救济途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内容、救济途径等
公开依据
《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主体

宿城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公开时限

20个工作日内(行政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

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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