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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一级)
义务教育政务公开制度化
公开事项(二级)
机构及队伍建设
公开内容(元素)
明确分管政务公开的部门负责人有承担政务公开的内设机构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情况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主体
宿城区教育局办公室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渠道和载体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相关链接
机构信息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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