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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教育局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机构及队伍建设

  • 公开单位

    宿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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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一级) 义务教育政务公开制度化
公开事项(二级) 机构及队伍建设
公开内容(元素)
明确分管政务公开的部门负责人有承担政务公开的内设机构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情况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主体

宿城区教育局办公室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渠道和载体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