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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滨街道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以及应对类信息

  • 公开单位

    河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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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一级) 重点工作
公开事项(二级)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以及应对类信息
公开内容(元素)
全文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主体

宿城区河滨街道党政办公室

公开时限

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渠道和载体

www.sqsc.gov.cn/scqhbjd/xxgk/xxgk.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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