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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元素)
全文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主体
宿城区河滨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公开时限
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渠道和载体
www.sqsc.gov.cn/scqhbjd/xxgk/xxgk.shtml
相关链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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