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信箱sczxtg@163.com
繁
智能问答
适老化
网站首页
走进宿城
政府信息公开
为民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开放
河滨街道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
公开单位
河滨街道
收藏
分享
公开事项(一级)
社会保险服务
公开事项(二级)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
公开内容(元素)
办理事项、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公开依据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主体
宿城区河滨街道民生事务局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相关链接
宿城区河滨街道政策文件
依申请公开
分享此页面
复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