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宿迁市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
索引号 | 321302000/2025-00753 | 分类 | 招标公告 其他 公告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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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项目概况
宿迁市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大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询价通知书,并于2025年5月12日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DY[2025]014号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预算金额:10万元
(五)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六)采购需求:宿迁市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拟采购一批检验试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1年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5年5月6日09:00至2025年5月8日 17:30,节假日除外。
(二)文件获取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1号楼9层(院内北侧东单元)913室。
(三)获取联系人及方式:司玉春,18851590220(微信同号)现场或微信获取。
(四)获取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询价时间、递交方式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25年5月12日 14:30
(二)询价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1号楼913室。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信用信息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
地址:龙河镇龙华大街与朱瑞大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刘老师 0527-88850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大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2号楼9层(院内北侧东单元)
联系方式:司玉春 0527-8286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