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区政发〔2024〕16号
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23年上半年度产业集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宿城区产业集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宿区政发〔2021〕20号)文件精神,经过属地初审、部门联审、现场核查、“一票否决”、区长办公会审议等程序,决定对江苏骏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给予奖补,奖补金额共计1560.5万元。
请各园区管委会根据企业入园协议,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科技研发,希望受到奖励的企业用好、用足资金,加快项目建设、持续做大做强,为宿城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附件:2023年上半年度产业集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奖补项目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上半年度产业集聚发展专项引导
资金奖补项目
一、生产设备投资
江苏楚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744.1万元
南玻院(宿迁)新材料有限公司 129.2万元
江苏骏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91.7万元
江苏晶世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5.3万元
二、集约化发展
江苏楚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308.9万元
三、洁净车间装修
江苏晶世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6万元
四、厂房租赁
宿迁江松科技有限公司 131万元
江苏烨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9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