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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城区“嗨购宿城·暖春季”促消费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2-29

宿区政发〔202252

宿关于印发宿城区嗨购宿城·暖春季促消费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宿城区嗨购宿城·暖春季促消费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21228

(此件公开发布)



宿城区嗨购宿城·暖春季促消费政策措施

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充分发挥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范围

(一)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在宿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主营服务业相关业务、实行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以及符合相关政策的个体工商户。

(二)本政策自20231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331日。

二、支持政策

(一)发放政府消费券。积极响应嗨在宿迁·冬季购物节活动,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提升消费品质、促进消费增长,在全区发放1000万元消费券。(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二)开展零售业销售竞赛。鼓励和引导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大个体开展打折满减、宣传推介、有奖销售等主题促销活动举办销售竞赛,开票销售额排名前5名、第6-10名的,每家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税务局)

(三)推进餐饮业促销优惠。鼓励和引导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大个体开展美食周、吃货节、新品试吃、优惠打折等主题促销活动举办销售竞赛,开票销售额排名前5名、第6-10名的,每家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税务局)

(四)推动政策免申即享。加快兑现《宿城区现代服务业示范引领支持政策》、《宿城区加快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对首次新增入库的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对年开票收入同比增长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重点领域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企业1万元奖励,实行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发改局、商务局、税务局、统计局)

(五)加大稳岗扶持。充分利用“365零工市场”“365直播探厂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春风行动”“镇街招聘大篷车等活动,扎实推进就业服务,缓解企业用工难、荒问题。对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或者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单位为相关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含个人部分)。(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六)减免房屋租金。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符合条件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实行20231月租金全免,2月、3月减半收取。倡导各非国有房屋业主积极响应号召,给予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承租人房屋租金适当减免或延期缴纳租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七)强化金融支持。充分发挥“1+5+2+2+N”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惠金融产品效应,加大对服务业信贷支持力度,确保消费贷款同比增幅不低于15%。推广运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速金融,组织开展普惠金融进社区”“进商圈活动,提高融资对接效率。督促银行机构落实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服务业企业,应续尽续、应展尽展,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八)发放防疫补贴。对春节期间积极开展促费活动,落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娱乐场所、景区景点商务服务等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企业,根据营业面积,按标准分档给予防疫消杀支出补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

(九)实施包容监管。在一些指定街区、广场,支持商超、综合体等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公共安全和交通通行的条件下,开展户外摆摊经营活动和各类商业促销活动。对不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对于受疫情影响逾期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移出申请的,可免于罚款(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

(十)深化帮办服务。持续深化政企沟通新机制,完善企业问题办理闭环管理,对企业诉求做到接诉即办。优化信用管理与服务,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加强普惠性法律服务,免费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咨询、调解等法律服务,指导化解合同履约、劳动用工等方面法律纠纷(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附则

同一支持事项,国家、省、市、区如出台最新政策或要求,原则上不超过政策期企业地方实际贡献按照就高不重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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