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宿城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索引号 | 321302/2021-00123 | 分类 | 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其他 报告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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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大考之年”。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宿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创建“市级法治县(区)”和“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契机,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在加强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能,为推动“强富美高”新宿城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紧抓关键少数,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发挥核心领导作用,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区政府五届三十三次和三十四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强调要树立明确的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补短板、强弱项的同时突出优势、培育亮点,真正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紧扣示范创建活动,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宿城区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动员部署会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会,明确要强化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积极打造“阳光政府”上夯实基础,力争到2021年底创成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3.紧盯任务落实,实行督查考核责任制。切实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表》实行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的考核责任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委政治巡察。加强对全区各有关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动态掌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及时回头看,有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到位。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强化“用户思维”,夯实“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基础。在做好“一张网”各项网上事项动态维护的基础上,完成手机APP 30个移动应用、53个端口接入,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二是强化“服务思维”,打通线上线下多样化服务渠道。完成812项权力事项分批次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政务服务24H自助服务区,开通“宿城区便民服务”微信公众号,推行云柜“延时服务”机制,实现“8小时”外收办件。三是强化“整合思维”,推动审批服务创新突破。全方位推进工业企业全生命周期审批事项改革,梳理建立“三单一目”,推动“承诺件”转“即办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等创新机制,积极打造个人“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闭环。我区信用承诺简化审批工作有关做法被市“协调办”列为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四是强化“下沉思维”,推进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力落实基层“三整合”工作,出台《宿城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加强基层政务服务阵地建设和业务推进,实现政务服务“多点可办、就近可办”。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2020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宿城区2020年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评价要求及目标任务,对指标推进按季度开展监测和通报。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行“不见面办税”模式,切实减少企业办税成本。通过打造“全链通”模式,企业开办实现线下2个工作日内办结。持续开展“法企同行”活动,组织法官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接受法律咨询100多次。
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2020年宿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从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监管,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信息产品应用,今年以来在财政资金申报、审批办理、干部提拔等多环节应用信用核查约1.5万人(户)次,对30余例严重失信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实施联合惩戒,营造失信惩戒大格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区25家成员单位均完成一单两库建设,双随机抽查完成率为100%。
4.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体制。一是建立宿城区“1+32+N”应急预案体系:制定一个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梳理编排涵盖四大类32件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二是防灾减灾宣传形式多样。编写了《灾情初报新手一点通》《报灾救助常用10表》《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百问百答》等宣传资料全区普发,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新模式,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平台,通过远程监测、在线监控、重点管控达到监管全覆盖。
5.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区法院通过典型案件巡回审判,扩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影响力;贯彻生态修复理念,将已建成的二湾生态修复基地作为开展法治教育有力平台。多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动物资源类刑事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统筹各方力量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区检察院牵头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协同推进点位长制、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蓝天碧水”公益保护专项行动;建成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拓展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渠道,将线索报送纳入网格化监管体系。
6.全面落实依法防控疫情任务。一是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形成覆盖区乡村三级集中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组建规范化、专业化急救队伍。二是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保障,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意见”,发布复工复产法律风险及防范指南,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有序进行。
7.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畅通司法救助渠道。建成高标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10余项功能,提供一站式快捷法律服务。二是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现已建成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区有关部门为依托,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为骨干,街道社区、村居为基础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三是开展审务工作进基层活动。乡镇、街道共建立25个审务工作站,优选56名法官及助理担任“法治书记”挂钩村居,开展法律宣传和“无讼村居”创建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实现政府管理法治化
1.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坚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开展两年一次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严格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根据《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审核工作规则》的规定,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严把制发“入口”,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按照规定时限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大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
(三)推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提高政府决策水平
1.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出台了《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宿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明确对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的刚性约束,每年区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准确评估决策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2.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定《宿城区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反馈和检查。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实施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共办理6起因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案件。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组织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涉法事件会办,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覆盖区、乡两级党政机关的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已初步形成。2020年,法律顾问参与区政府重点难点问题会办会50余次,审核各类文件60余份,提出法律建议120余条,有效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为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出台《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宿城区乡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等文件,成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首批下放42项行政处罚权,以“谁移交、谁指导”为原则,通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乡镇执法人员跟班学习、下放部门实地指导等形式切实提升乡镇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水平。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宿城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有效记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的作用,确保行政执法每个环节都合法合规。目前,全区28家行政执法机关、10个乡镇人民政府均已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文件并严格执行各项要求,开展三项制度专项检查2次。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定期进行审核清理,今年,全区共174人参加考试取得执法资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错案责任和违规执法追究,常态化开展单位内部评议考核工作,让司法监督、内部约束督促执法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完善“两法衔接”制度机制。成立“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明确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作通报等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5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备案1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罪案件13件。多部门会签《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联合开展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资源、市场管理秩序等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民利民生。
5.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成立宿城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行政执法机关、乡镇综合执法局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执法人员管理、执法卷宗规范化等详细检查。目前,对全区重点执法领域单位开展3次执法监督检查,印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报2次;组织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专项执法卷宗评查2次,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积极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备案工作。在全市率先开展政务新媒体规范整合,严格规范日常管理,备案运营政务新媒体由53家下降至11家。二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试点工作。创新编制方式,按照部门职能整理目录,在全市率先完成辖区试点领域部门及乡镇街道目录编制工作,被市政府办推荐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示范区”。三是高标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专栏,多方式开展“六保六稳”政策解读,今年以来,共公开信息30005条,直播政府会议9次,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3件。
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定期向区人大报告工作、向区政协通报情况,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2020年区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128件,区政协委员提出提案189件,区相关部门均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办复率均达到100%,满意率均达到99%以上。
3.拓宽监督渠道。完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投诉受理制度,接受社会公众时时监督,对存在问题及时调查了解和反馈 。充分发挥网络问政的重要作用,创新推行12345热线工单溯源制,有效提高诉求工单办结率、服务满意率。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网络问政55513件,满意率达98%以上。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构建“12348”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打造线上线下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实现诉与非诉全面对接。今年11月,全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现场会在我区召开,《宿城“五大行动”构建“12348”非诉纠纷解决机制》获省司法厅张武林副厅长批示。二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创新“一所一员一律一顾问”工作模式,推动人民调解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新建小板凳、解语花、艳华等家事调解工作品牌,有力维护和谐家庭关系和基层社会稳定。今年9月,宿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称号“江苏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发挥诉前调解积极作用。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选聘特邀律师参与诉前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诉前调解委员会为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法院诉前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案件7007件,调解成功2663件,调成率为38.02%。
2.严格规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印发《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严格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办理流程。一是坚持复议为民理念。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提高被复议机关答复标准;探索复调对接机制,将调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截至目前,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受理17件,审结14件(含2019年结转结案1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2份,无直接纠错案件。二是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应诉案件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联系沟通,认真做好应诉答辩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败诉案件“一票否决”、责任追究制度,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截至目前,全区共新收行政应诉案件50件,一审已结案3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3.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印发《宿城区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按照“1215”总体思路,设立一个行政调解中心、夯实两级行政调解组织、配强一支行政调解队伍、建立五项行政调解机制,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今年以来办理行政调解件793件,有效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期。
(七)多措并举推进落实,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领导班子每月进行集体学法。通过“法治大讲堂”、法律顾问讲座、干部在线学习等各种方式丰富全区行政工作人员学法内容,增强法治培训实效。
2.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行“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三个责任清单,形成全区普法工作“大合唱”。成功创建四个市级法治乡镇街道,建成全市首个民法典广场和“法护未来”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基地等,打造的宿迁市宏基运河大桥宪法公园获评第七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区法宣办每月通过“宿城微普法”微信公众号推送当月全区普法掠影,展示普法成果,今年来年共推送12期普法掠影,共计开展专项普法活动702场次。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进行督察评比,对工作不力、任务落实缓慢的单位进行约谈整改,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构建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一般工作人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闭环责任体系。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意识、法治能力有待提高。少数领导干部、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在找准突破口、抓住关键点、统筹谋划上思路不广、措施不活。二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够到位。深化“放管服”改革还有较大空间,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法治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司法机关和部门法制人员数量和能力水平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需要,缺少专业化法治人才。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区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省、市提出的工作目标,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政府目标管理为统领,继续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探寻促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提速转型的最优路径。
1.继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审批服务高效化、便民化,建设更优质的营商环境。打造服务型政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建设法治惠民工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挖执法潜力。探索带有柔性色彩的执法方式,实现惩教相结合。下一步,我区将选择涉及行政处罚较多的城市管理、市场监管领域进行试点,探索说理式执法、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等让群众更有获得感、尊重感的执法方式。
3.强化制约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深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监察、审计、司法等部门的监督职责。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在首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的基础上结合社区党员楼栋长的积极作用,壮大行政执法队伍。充分利用好行政执法综合监督信息平台,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执法活动进行实时监督,直面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
4.打造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提高行政执法、司法行政队伍的准入标准;探索建立法律职业从业者之间良性流动的人才吸纳机制,达到术业有专攻;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