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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城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321302/2020-00208 分类 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宿城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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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宿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加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2019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各项任务,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结合机构改革,我成立了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同时成立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承担委全面依法治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成立委全面依法治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四个协调小组,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则,全面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出台《中共宿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实行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经常联络,定期沟通,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增强了各镇(街)、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制定《宿迁市宿城区机构改革方案》,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制定印发了34个党政部门三定方案33个党政部门职能、机构和编制调整文件,及42个涉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文件。

2.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成立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制定出台任务分解表和指标评价体系,明确工作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的对标找差,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事项,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制度。完善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推行新开办企业三个工作日内办结。清理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不存在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行为,同时清理了全的各类证明事项,取消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

3.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抓好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出台全区一张网建设及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全区31个权力部门、十大类5024权力事项标准化清单编制,顺利通过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其中列入省市考核的六大类812项权力事项全部在一张网固化二是做好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服务保障。完成31个权力部门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及平台录入,监管事项全覆盖。做好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厘清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措施,实现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同时做好电子监察,杜绝红牌现象

4.加强信用监管。进一步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广信用信息产品应用,多环节应用信用核查,积极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全区19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员单位均完成一单两库建设,并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适时开展双随机抽查。目前共制定检查事项清单130个,执法检查人员500人,开展双随机抽查80,执法信息归集和执法双公示信息3210条,同时录入完善双随机平台资料库。

5.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针对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热点领域权力分散、办事繁琐问题,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划转、行政审批局稳妥承接原则,比对分析市级和同类地区划转事项清单,研究论证事项划转可行性,将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等6个部门23项许可类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逐步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区在作出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前,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积极开展民主协商,广泛听取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意见建议,根据需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共审核区政府及各部门起草的各类文件60余件。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合理、可操作的建议。今年还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区规范性文件22件,决定继续有效的12件,决定废止的10件。

3.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围绕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参加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内各类有关会议,积极为政府决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2019年共审核各类文件60件。创新审查工作方式,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审查区内重要文件,不断拓展文件审查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审查实效。对区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乡镇(街道)政府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把备案审查关,对不适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坚决给予纠正。形成了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审核机制。

4.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认真组织区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民生事项等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涉法事件处理,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2019年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点难点问题会办会30次。同时引导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利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行政决策和处理涉法事务,防范法律风险,助推聘用单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宿城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积极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9年共有491名执法人员参加考试,取得执法资格,从源头上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建立严格的错案责任和违规执法追究制度,不断完善用制度管理、让群众监督、靠自我约束的有效监管机制。

3.推动完善两法衔接制度机制。组织召开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明确联席会议、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作通报、普法宣传等工作机制,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形成履职合力今年6月,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生态案件联席会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区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举行座谈,参会各方分别通报了2019年上半年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办理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并对近期查办的一起重大疑难污染环境案件进行研究讨论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必然受到监督制约,把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作为刚性约束高质量办理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处理,对法院生效判决不打折扣履行到位。2019年区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173件,区政协委员提出180件,区相关部门均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办复率均100%,满意率均超过99%

2.完善社会及舆论监督。完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投诉受理制度,接受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中的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的投诉反映,对存在问题,区纪委监委采取谈话和立案查处等措施。把网络问政作为社会舆论监督的重要方式,全力做好网络问政工作,多次召开网络问题评议会、协调会,了解民意,推动网络问政工作高效落实。2019共接到网络问政42072件,满意率达97.06%

3.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出台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府预决算公开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开进行具体部署和指导,着力构建法治政府、透明政府。依法办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9件,无案件不服处理结果而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认真履行复议化解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高效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政府全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9件,已审结8件,申请人主动撤回2件,维持3件,驳回复议请求2件。

2.积极参与诉讼化解。依法认真做好行政诉讼举证、答辩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截至2019年底,全行政应诉案件50含上年结转17),已结案37件,驳回诉讼请求11驳回起诉9件,当事人撤回诉讼请求11件,按撤诉处理3件。

3.加强调解信访化解。充分发挥调解合力,全各调解组织调处纠纷9011件,调解成功8993件,化解率99.8%。有序做好信访工作,依法分类处理各类信访诉求,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培训。根据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安排,邀请法律专家在政府常务会议上讲授依法行政相关知识,进一步加强政府组成人员的法治思维。同时,通过执法人员培训、法律顾问讲座等形式及各类专题培训,从培训对象、授课人员等方面入手,划分类别,结合实践,创新方式,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增强法治培训实效。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宪法宣传力度,通过开办专题讲座、网络直播、发放法律法规读宪法宣誓等形式多层次、全方面地宣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在全区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做到机关内部普法和社会面普法两手抓

2019年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20年是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关键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目标,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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