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宿城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索引号 | 321302/2019-00456 | 分类 | 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其他 报告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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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大力指导下,宿城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不断夯实基础,开拓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取得了新成绩,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统筹工作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推进
(一)注重工作部署和落实。以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制定出台《宿城区依法行政考核细则》、《2018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结合《宿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要求,对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3次检查,指出存在对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年底,在“宿城在线”设立专栏,公开展示区直部门及乡镇街道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深化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多方位多层次组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做到区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化,先后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宿迁市安全生产约谈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有序推进。7月份,组织全区100多名领导干部及重点部门执法人员参加区法院行政案件庭审。8月份,邀请市法制办相关领导为全区300多名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10月份,分两批次组织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或执法人员走进高校进行法治培训。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开展“德法进万家·涵养文明城”系列活动,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三个普法责任清单为重点,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坚持德法并举,推进“三治”融合;开展宿城区“法润万家”杯法治文化作品有奖征集活动;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拍摄微视频《新宪法我来唱》,参加司法部“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二、做好“放管服”,政府职能不断转变
(一)编制标准化权力清单。按照“三级四同”原则,全面厘清市区两级部门权力边界,梳理明确32个部门4484项权力事项。建立完善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出台《宿城区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文件要求,及时调整更新区级行政权力清单,确保权力事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今年全区共承接行政审批事项27项,其中,取消事项23项,委托、下放事项4项。
(二)规范“不见面”审批。严格落实《“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要求,明确“不见面审批”概念、事项范围、基本原则、审批过程、审批大厅、管理机制的规范化要求,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指引。目前,全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和其他行政权力等6大类行政权力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见面外,其余621项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不见面”办理。 “网上办”、“不见面”覆盖率达到100%。
(三)优化审批流程。制定出台《宿城区优化开办企业施工许可流程实施细则》、《关于开展“3550”改革“月报季查年评”常态化推进工作的实施方案》,对30个涉建审批手续的权限划分、办理地点、办结时限等进行了固定,将开办企业审批时间由7天减少到3天;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审批由130多个工作日减少到50个工作日以内。全区开办企业全流程办理平均时限2.49天,最优案例1天;施工许可平均办理时限28天,最优案例16天,全面实现“3550”改革目标。
(四)建立帮办代办机制。出台《政务服务“1+N”帮办代办工作实施意见》,全面推行预约上门“管家式”服务、一人全能“全科式”代办,实现“坐等审批”向“靠前服务”、“一专多能”向“全科全能”转变。目前,全区共建立区级代办中心1个,乡村代办点195个,明确代办员320名,帮办投资建设项目196个,代办便民服务事项1674件。
(五)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 将法定检查事项全部纳入“双随机”监管,真正实现“检查事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检查”。通过“列清单”、“双随机”、“适度查”、“用结果”,不断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政府部门监管行为,彻底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现象。目前,全区共梳理随机抽查事项154项,确定执法检查人员903人,建立抽查对象库47个,覆盖监管对象79246个。“双随机”监管实施以来,共开展检查47批次,涉及检查对象1400余家,查处、责令整改113家。
三、完善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出台《宿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明确承办单位和期限,对未履行程序事项坚决不予讨论。制定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清单,明确报告部门、报告时间。严格执行市民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听取公众代表意见,把公众参与落到实处。
(二)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机制,让政府法律顾问规范化开展工作。全年共审核招商引资协议、城区房屋征收决定、信访答复意见书等政府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150余件,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已由原先单一的承办案件,逐步拓展到机关单位工作的方方面面,切实发挥了法律“智囊团”作用,提升了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四、严格执法监管,注重执法实效
(一)严格执法监管。开展执法人员管理工作,对新进执法人员全部经过培训考试,取得执法资格,从源头上保证执法的公正性。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建立严格的错案责任和违规执法追究制度,不断完善用制度管理、让群众监督、靠自我约束的有效监管机制。如城管分局制定的《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对执法标准和巡查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规范执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以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为执法重点,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专项检查80多次,查处违法案件150多件。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排查,排查各类企业300多户、在建工程35个,涉及2000多农民工切身利益。开展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和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共取缔14家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单位。开展京杭运河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依法约谈当事人130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64份,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人,全面完成整治任务。通过一系列执法行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安全感和幸福感。
五、多措并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一)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发挥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优势作用,注重吸收专家、律师等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制定行政复议立案审查标准,出台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及农村土地确权等重点领域的案件审查规则,探索类型化案件审理制度。完善办案流程,改变以前以书面审查为主听证为辅模式,做到复议案件必开庭审理,现场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意见。今年以来,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5件,目前审结42件,其中维持14件,复议申事人撤回13件,驳回复议申请6件,撤销1件,确认违法2件,不予受理6件,做到案结事了。
(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督促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对每个行政诉讼案件做到答辩应诉到位,领导参加庭审到位,备案登记到位。定期和市区两级法院沟通交流、通报诉讼案件情况、组织庭审观摩等活动,促进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今年以来,市中院受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4件(含去年结转),涉及房屋征收、工伤认定、土地确权、行政处罚等类型。全区无行政败诉案件,区政府领导出庭率100%。
(三)健全完善大接访机制。依据党的群众工作路线,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信访稳定工作的总体部署,创新实行“每月制定一份接访计划、每天编发一期接访简报、每月进行一次接访简析、每月开展一次督促检查”的“不虚不花、务实管用”的党员干部大接访“四个一”工作机制。通过区级党政领导干部大接访,一大批久而未解的民生诉求得以解决。省政府和省信访局领导莅区考察指导,明确提出将在全省推广我区的“四个一”大接访机制。
六、加强监督,不断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完善网站、微博、微信、APP“四位一体”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今年以来公开信息15421条,直播政府会议9次。强化政策解读回应诉求,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部署,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回应事件和解读政策594次。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创新建立“现场检查、上门培训、当面解惑”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必然受到监督制约,把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作为刚性约束。高质量办理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处理,对法院生效判决不打折扣履行到位。2018年区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102件,区政协委员提出议案185件,区相关部门均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办复率均100%,满意率均超过99%。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落实审议意见7次,落实区法院生效判决1次。
(三)完善社会及舆论监督。完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投诉制度,接受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中的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的投诉反映,对存在问题,区纪委区监委采取谈话和立案查处等措施 。把网络问政作为社会舆论监督的重要方式,全力做好网络问政工作,多次召开网络问题评议会、协调会,了解民意,推动网络问政工作高效落实。至目前共接到网络问政3.5万件,满意率达96%,在全市县区排名第一。
2018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在全面要求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个别单位对行政决策程序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行政决策程序刚性约束没有落实到位。二是随着复议案件数量增加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标准提高,法制机构及人员的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三是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按部就班多,创新举措少。
2019年,宿城区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多措并举,做好新年度的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是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机制建设。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对完成时限,成果形式等开展专项督查。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细化报告内容,切实履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借助机构改革契机,选优配强区乡两级法制机构人员,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拓宽“不见面审批”的途径,逐步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全部“不见面”、全程“不见面”。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进一步压缩开办企业、施工许可时限,力争在“3550”改革基础上,实现最短2个工作日开办企业、2天内办理不动产登记、30个工作日办理施工许可证“2230”目标。
三是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和效能。按照省市要求,积极做好机构改革后,综合执法工作顺利衔接和运行。继续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不同部门在同一区域和同一领域协作,提高执法效能。启动新一轮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以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卷宗管理为载体,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四是进一步提升矛盾化解能力。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能力建设,做到“走出去,请进来”,组织培训座谈交流,提升办案人员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出庭考核,加强应诉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做到信息互通,形成化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