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小洋北分校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序解决我校教师职称的评审工作,针对苏职称[2013]4号和职称评聘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本制度。
一、政治表现:(10分)(任现职以来)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服从学校分配,能积极完成工作。
2.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的每次扣5分。
3.受到上级(校级)点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4.受到行政和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此项不得分。
二、教育工作:(任现职以来)
1.担任中心校校级、副校级、中层正职、副职(年级组长)的每学年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
2.担任教科研组、备课组、班主任的、当年加0.5分。
3.受到国家、省、市、区、镇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每次分别加(政府表彰相应提高一档)5分、4分、3分、2分、1分。
三、教学工作:(任现职以来)
1.指导学生(集体奖或个人奖,不重复累加,就高不就低计算)获国家、省、市、区、镇级奖项的分别加:3分、2分、1.5分、1分、0.5分。
2.教案被评省、市、区、镇级优案分别加3分、2分、1.5分、1分。
3.上课在省、市、区、镇级优课每次加:5分、3分、2分、1分。
4.教学成绩:所任教学科按近3年每学期期终考试中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音体美等非统考科目任课教师教学成绩参照绩效考核等次加分。
四、教科研工作:(任现职以来)
1.论文获国家、省、市、区、校评比奖项的分别加:3分、2分、1.5分、1分、0.5分。
2.论文在国家、省、市、区级刊物上发表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
3.主持国家、省、市、区级课题研究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
4.结题,分别加:2.5分、2分、1.5分、1分。
五、附加:
1.职龄每年加5。
2.工龄每年加1分。
3.学历:本科加3分,大专加2分、中师及其他学历加1分。
4、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市级相应加0.5分。
5.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被评为优秀的每次加2分,合格的每次加1分。
六.说明:
1.个人提供材料起止时间为任现职称至单年评审申报时间内。
2.所有材料均提供真实的(复印件必须有相关单位验章),如弄虚作假,取消评审资格。
3.申报人员由学校职称领导小组考核,按照分数由高到低决定上报人员名单。
4.支学教人员由原有单位考核申报,考核内容和要求同上。
5.未尽事宜由教代会、校委会讨论研究决定。本制度解释权归中心校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