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四定”制度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时间: 2024-10-11 10:07

安全“四定”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尤其是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最新指示,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打造平安和谐校园,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制定以下制度。

1、值班教干是当日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值班期间全校安全工作,对教职工值班时间、值班地点、值班责任履行进行督查,做好值班记录,做到每天一小结,每周向全体教职工汇报。

2、门卫、食堂、商店、餐厅、校内重点部位,值班教干要根据表中的安排,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对安全工作抓好督查与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3、下课期间教室、走廊的安全前5分钟由上一节课老师负责,后5分钟由下一节课老师负责;楼梯上的安全由靠近的两个教室的老师负责。大课间期间的安全由班主任负责;体育课期间的安全由体育老师负责。

4、星期日、节假日安排到的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校内安全。

5、值班人员做好交接手续,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校长室。

6、值班人员若有事,必须先自行调好班后方可请假,否则不准假,若私自脱岗,经查处严肃处理。

7、值班期间不得喝酒或接待私人来访,若造成失职行为要追究其责任,严重追究司法刑事责任。

8、所有值班人,必须严格按值班表执行,履行值班职责,抓实抓细值班工作。

9、当班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若发现轻的点名批评,严重的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理。

10、学期末校长室对教干值班情况,教师值班情况进行考评,将考评积分计入个人学期绩效考核考评积分,同时作为竞聘上岗考核依据。

宿城区洋北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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