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小洋北分校职称晋级制度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宿城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宿区办发【2011】85号)文件精神和《宿城区洋北中心小学岗位设置方案》,本着调动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了本方案。
一、晋级对象:
晋级人员指现已获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级工资人员。
二、实施办法:
实施晋级时,按照岗位职级设置数,先按职龄、教龄、年龄(精确到月份)的时间先后依次晋级,当本职级晋级人员以上条件都相同时,按照以下五项内容考核打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晋级。
三、考核内容:
(一)政治表现:(10分)(任现职以来)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服从学校分配,能积极完成工作。
2.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的每次扣5分。
3.受到上级(校级)点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4.受到行政和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此项不得分。
(二)教育工作:(任现职以来)
1.担任中心校校级、副校级、中层正职、副职(年级组长)的每学年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
2.担任教科研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的、每学年加0.5分。
3.受到国家、省、市、区、镇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每次分别加(政府表彰相应提高一档)5分、4分、3分、2分、1分。
(三)教学工作:(任现职以来)
1.指导学生(集体奖或个人奖,不重复累加,就高不就低计算)获国家、省、市、区、镇级奖项的分别加:3分、2分、1.5分、1分、0.5分。
2.教案被评省、市、区、镇级优案分别加3分、2分、1.5分、1分。
3.上课在省、市、区、镇级优课每次加:5分、3分、2分、1分。
4.教学成绩:所任教学科按近3年每学期期终考试中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
(四)教科研工作:(任现职以来)
1.论文获国家、省、市、区、校评比奖项的分别加:3分、2分、1.5分、1分、0.5分。
2.论文在国家、省、市、区级刊物上发表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
3.主持国家、省、市、区级课题研究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
4.结题,分别加:2.5分、2分、1.5分、1分。
(五)附加:
1.职龄每年加5。
2.教龄每年加1分。
3.学历:研究生加4分,本科加3分,大专加2分、中师及其他学历加1分。
4.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市级相应加0.5分
5.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被评为优秀的每次加2分,合格的每次加1分。
四、说明:
1.个人提供材料时间为任现职以来。
2.所有材料均提供真实的(复印件必须有相关单位验章),如有虚假,取消晋级资格。
3.在两年内退休未晋级教师在本职级内优先晋级。
4.支学教人员由原有单位兑资,考核内容和要求同上。
5.未尽事宜由教代会、校委会讨论研究决定。本制度解释权归中心校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