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述法报告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志强
2024年本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着力提升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质效,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带头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相关会议精神,将法治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及相关会议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刻做到学深悟透、笃信笃行。全年局党组通过领导领学、交流讨论等方式深入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开展专题学习会1次、相关培训内容2次,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民政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习,扎实推进民政领域的学法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听取法治建设相关情况汇报1次,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确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聚焦民生保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健全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民政工作科学决策、协议签订、纠纷处理等提供咨询建议,有效防范和化解工作中矛盾风险。严格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对道路命名、村(居)调整等事项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科学、民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按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加大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力度,完成 270余家社会组织年检申报工作,参检率70.2%,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率达52.2%,抽查审计35家区级社会组织,全年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1份,取缔非法社会组织2个。联合多部门组成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抽查检查,维护殡葬管理服务秩序,加强养老机构安全检查。2024年,区民政局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三)创新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民政氛围。目前,我局共有14名行政执法人员,2名监督人员,严格加强执法人员队伍质量管理,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管理、家庭婚姻及社会组织等多个领域组织普法宣传志愿活动7次,为6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法律援助155件,开展非法集资下基层宣传活动3场,与检察院建立“检护桑榆”行动,定期赴结对共建的楚苑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规政策宣传。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学习深度有待提高。目前法治学习形式比较单一,多以会议传达、文件解读为主,专题研讨、模拟执法等学习形式相对较少,将法治思维深度融入业务实践不够。
(二)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强化。民政业务涉及社会组织管理、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多领域,作为行政执法单位,民政法治队伍既要关注执法人员数量,也要重视提高队伍专业素养,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当前法治宣传工作主要以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传统宣传方式为主,宣传方式较为单一,群众对民政领域的法规政策了解不够透彻,普法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仍需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治思维,构建常态化学习机制。切实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及重点条线开展民政相关政策法规的专题辅导。建立执法人员学法制度,重点研学行政执法及民政领域法规规章。建立学法档案管理制度,推动学法成果转化为依法治理效能。
(二)健全制度体系,推进规范化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规范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社会组织、殡葬及养老等重点领域实施专项检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权力清单,细化办事流程,加强工作对接,规范操作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切实提升民政服务效能。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全面提高全区民政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民政基层法治能力建设。
(三)创新普法模式,打造立体化普法矩阵。扎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构建精准普法体系,围绕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养老服务、婚姻家庭等不同领域特殊群体需求,编制民政惠民政策手册,创新普法传播载体,结合清明节、中华慈善日、救助宣传月、敬老月等特殊节日节点,深化“嵌入式”普法实践,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普法效果动态评估机制,确保法治宣传真正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