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苗
2023年,本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带头学法、克己守法、善于用法,紧紧围绕全区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和统计部门工作任务,履职尽责,守正创新,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职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法治建设。一是根据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治科牵头、其余处室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二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围绕新形势下统计监督的职能定位和统计部门的责任担当,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省市区具体法治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实效;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对行政权力事项、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等进行公开。
(二)坚持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思维。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做到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二是组织统计系统人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相关文件,引导统计人员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邀请局法律顾问为统计系统、挂钩共建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
(三)强化统计监督,筑牢法治根基。一是通过区“两办”出台《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工作方案》,明确7个方面23条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二是联合区纪委监委印发《宿城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区委巡察办与区统计局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五项机制,促进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形成合力;三是规范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确保做到统计违法案件必查处,切实维护统计法治权威。
(四)创新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坚持把普法宣传和统计工作相结合,分别围绕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统计系统干部这一“关键队伍”、统计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这一“关键环节”,创新开展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积极推动镇街、园区与区政府签订《2023年度宿城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书》;组织政府统计人员签订《诚信统计承诺书》49份;积极开展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成功推荐省级红名单2家、市级红名单11家,评定区级红名单35家;借助9.20、12.4、12.8等契机,组织开展多方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观念;成功打造宿迁统计文化广场,让公众在健身游玩中“乐见、乐学、乐用”统计知识;丰富统计普法宣传作品,拍摄《知·止》法治微视频,获评全市廉洁文化优秀作品,全区廉洁文化作品一等奖,并获省局平台推广。
二、存在问题
(一)统计执法力量仍然不足。由于统计执法证由国家统计局颁发,参考人员条件受限,导致我区统计执法力量存在不足。我局现有3名执法人员,同时还兼任其它工作,难以确保普法、宣法和执法应有的时间和精力,影响统计法治工作纵深发展。
(二)统计监督效能有待提升。在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的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方面,还未能做到良好的融会贯通,在信息共享方面还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法治意识。结合“五经普”契机,利用传统宣传手段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统计法治宣传人群的覆盖面。把统计普法、统计业务和统计执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统计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进商铺,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相关知识的知晓度,防止统计数据虚报、漏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深化工作协同,凝聚监督合力。加强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区纪委监委的指导和支持下,强化协作配合,着力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的协作工作机制,促进纪检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不断增强监督合力,提高治理效能。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水平。切实提高统计系统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利用各种平台大力推进政治理论、统计法规、统计业务的学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积极派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参加国家、省、市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