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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述法报告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11-12

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莉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的领导下,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区委、 区政府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中心任务,切实履行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之基。带领全局党员干部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会年度工作计划,与行政执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完善学法制度,提升法治能力。完善并落实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定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计划,督促领导班子学法、敬法、守法、用法。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在研究重大决策和重大处罚决定时,做到事先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带头学法,自觉守法,始终坚持依法行政。2023年集中学习8次,按计划开展个人自学10次。

(三)依法全面履职,规范执法行为

1.执行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局领导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对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大、涉及公众利益或者对行政相对人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事项都执行集体讨论,通过局长办公会的形式集体研究决定。2023年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案件12次,决定案件45件。

2.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从律师事务所中选聘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从全局通过司法考试人员中选拔3人担任公职律师,在重大案件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合同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为重大决策问题提供法律建议,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2023年,法律顾问代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开展重大案件及法律问题专项研讨会3次。

3.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在市场监管领域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确保所有行政处罚案件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2023年处罚信息公示率达到100%,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条,通过信用中国(江苏宿迁)双公示平台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355条,行政处罚信息275条。

4. 认真履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严格执行省、市、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做到凡依法应当出庭应诉必及时出庭应诉。2023年度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7件,已办结6件,未审结1件。同时,认真组织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工作,全年处理行政复议案56件,全部复议案件均依法定程序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5.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完善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程序等工作机制,按照谁制定、谁报备、谁清理、谁执行的原则,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时报备,失效文件及时清理。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完整的向社会公开。深入推进重大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事项信息公开,充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信函受理占10%,网络受理90%。

(四)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广泛通过微信群、横幅、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普法覆盖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在培训班、活动日、咨询点等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结合质量月、安全用药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5·20”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化日以及各种宣传月、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存在问题

虽然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一是对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缺乏系统性、持续性,碎片化学习多,精研深思少,理论学习不深不透,不能有效的指导市场监管工作。二是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不够,普法宣传工作需深入推进。三是公职律师虽然已经建立,但未能广泛参与到市场监管重大行政处罚和疑难案件的研讨中,公职律师的作用仍然没能得到积极有效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培训,提升执法水平。针对权力事项繁多,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一方面,加强法制审核人员和各办案机构法制员的培训工作,制订有针对性、系统性、内容更丰富的培训计划,提高法制审核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员以点带面的法制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发挥各专业科室的业务指导作用,针对执法人员开展多形式、多层次、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工作,以本部门法规、新法为重点、以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为落脚点,深入解析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类执法办案业务的要求,帮助执法人员尽快适应现阶段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要求。

(二)深化规范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加强与司法局的沟通,通过行政复议工作及时发现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风险,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分析、总结职业打假人的现状与特征,复议诉讼的争议热点与焦点以及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对症给出处理的方法与建议。积极应对各类行政诉讼,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培训学习即将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指导各分局应诉工作。

(三)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为行政执法保驾护航。在局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智囊作用;在重大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风险防范作用;在应对行政复议诉讼过程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积极参与作用;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先锋作用;在对外民事活动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顾问作用。让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到市场监管的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全面提升全局的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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