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2)宿城区洋北初级中学排球俱乐部规章制度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时间: 2024-10-13 13:33

宿城区洋北初级中学球俱乐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体质锻炼,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精神,提高学生球技能水平,规范学校球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学校所有学生参与的球活动。

第三条学校球活动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充实课余文化生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

第四条学校球活动注重个人技能的培养,同时也要注重队合作和集体荣誉的培养。

第五条学校球活动实行志愿参加,不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球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由学校体育部负责。

第七条学校球活动分为校队和班级队两个级别。

第八条校队由学校选拔优秀学生组成,代表学校参加校际比赛。

第九条 班级队由各年级班级组织,代表班级参加班级球比赛。

第三章参与资格

第十条参与学校球活动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具备基本的球技能和身体素质

(三)有球运动的兴趣与热情;

(四)经过体检合格。

第十一条学校将开设球训练课程,为学生提供球技能培训和训练机会。

第四章活动安排

第十二条学校球活动的主要时间为课余时间和周末。

第十三条校队的训练时间和地点由校队教练负责安排,班级队的训练时间和地点由班主任和体育老师共同协商并确定。

第十四条学校将定期举行球比赛,包括校际球比赛和班级球比赛。

第十五条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特长和兴趣,选拔出优秀的学生组成代表队,参加城市或地区的球比赛。

第五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学生参与学校球活动有权利享受以下待遇:

(一)享受专业教练的球训练;

(二)参加球比赛和训练的费用由学校承担;

(三)获得奖励和荣誉;

第十七条学生参与学校球活动要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规章制度,服从教练和指导老师的管理;

(二)参加球训练和比赛,不得缺勤

(三)积极参与训练,努力提高个人技能水平;

(四)维护团队荣誉,团结协作,同心协力。

第六章奖惩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将给予适当的处罚。

第二十条 处罚措施主要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打印页面】【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