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主要负责人政策解读】《关于公布2022年度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 321302000/2022-01365 | 分类 | 政策解读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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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度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并报区委同意,于2022年7月29日印发并公布。
一、《通知》依据及背景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宿区政发〔2021〕28号)规定和要求,区人民政府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每年年初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通知》的起草情况
按照要求,区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各部门申报2022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区政府办公室将各地各部门申报的重大决策事项汇总后,会同区司法局、发改局、住建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资规分局、开发区等有关单位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评审。评审时主要把握的原则是:(一)拟列入目录的事项必须符合《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要求。(二)各地、各部门能够依职权决策或者依区政府授权作出决策,不作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三)涉及政府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制定程序执行,不列入目录管理。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涉及2022年度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7项,分别为区住建局牵头负责的编制《宿城区2023年度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计划》,区发改局牵头负责的编制《宿城区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计划》、编制《2023年度宿城区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计划》、调整《宿城区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的编制《宿城区“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资规分局负责的编制《徐淮路两侧片区城市设计》,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的编制《宿城经济开发区果园片区城市设计》,同时,明确了每个事项的完成时间。
下一步,事项各承办单位将按照计划的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做好目录事项的起草、决策、实施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