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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城区关于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3年)》政策解读
索引号 321302000/2022-01462 分类 政策解读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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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关于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3年)》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今年1月,科技部批复同意我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是全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宿城区作为中心城区,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中应争做表率在前列,促进创新要素集聚,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根据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要求,市政府印发《宿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3年)》,结合市政府文件和我区“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科技局牵头起草《宿城区关于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3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同时向各镇、街道、园区21家区直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12条,全部予以吸收采纳。在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部分。包括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具体如下:

(一)建设目标。到2023年,基本建成适应宿城发展需求的科技创新体系,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对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二)重点任务一是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主要是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培强创新型领军企业。二是实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工程。主要是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农业,集聚发展科技服务业。三是实施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工程。主要是实施人才牵引计划,擦亮“梧桐引凤”人才品牌,实施人才服务提升计划。四是实施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建设工程。主要是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发挥科技平台服务效能,提升科创载体建设水平。五是实施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工程。主要是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六是实施开放协同创新工程。主要是融入长三角区域创新共同体建设,加快开放载体建设,南北合作力度进一步增强七是实施生态宿迁建设工程。主要是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应用,增强污染防治科技支撑,推动生态保护科技赋能。八是实施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工程。主要是深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深化科技投融资体系改革,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

(三)组织保障。从加强工作组织协调、加大科技投入、营造创新氛围三个方面,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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