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宿城区2022年大气、水、土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 321302000/2022-00997 | 分类 | 政策解读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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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虽然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积极进展,PM2.5平均浓度持续得到改善,但与省和市要求、群众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一些大气治理“瓶颈”和难点依然存在,迫切需要破解。
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宿迁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起草此方案。
二、工作目标
1.全区大气环境质量目标: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7μg/m3及以下,优良天数比例上升到78.2%及以上。
2.全区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同比分别削减5%、4%。
3.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全区共安排大气污染治理任务1182项。
三、工作任务
方案共分为5大类38项工作任务:
(一)优化提升四大结构。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推进重点行业转型升级,落实煤炭总量控制与节能,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推进货物运输绿色转型,加快机动车(船)结构升级,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农业源排放控制。
(二)工业源污染治理。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开展绿色标杆示范企业申报,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管控,落实臭氧应急管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大节日保障,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执法监管,狠抓“散乱污”企业整治,推进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贯标,推进源头替代,强化重点行业VOCs治理减排,深化工业园区、企业集群综合治理,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管理,开展工业窑炉综合整治。
(三)扬尘源污染治理。实施降尘量考核,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推进渣土清运扬尘污染防治,加强工业企业和港口码头扬尘污染防治,加强裸露地块扬尘污染防治,推进清洁城市专项行动。
(四)移动源污染管控。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执法监管,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加强船舶、口岸监管,加强车船油品整治。
(五)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餐饮油烟防治,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油气回收监督检查,加强散煤等其他生活源污染防治,狠抓秸秆禁烧。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工作落实,制定四条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尤其是各“点位长”“网格长”要主动担责、积极履职。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各地落实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
二是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建设。6月底前,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所有企业建成用电监测与管理系统。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完成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施安装。鼓励对无组织排放突出的企业,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厂界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
《宿城区2022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推动碧水保卫战向精细、向治本推进,全面打造主城区的“水质”引领,根据《宿迁市2022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区水污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水质达标率100%、优Ⅲ比例不低于88.89%,全面消除城区劣V类水体,紧盯中扬片区入湖水质,将“西沙河”打造成为区域协作治水样板。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实施重点涉水行业排放标准治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推进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继续加强医疗污水处理监管。
(二)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进一步完善城区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十必接”工程再突破,乡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取得实效,全面消除城区劣Ⅴ类水体,排涝站排口污水治理,继续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治理,实施直播水稻清零行动,提高种植业污染处理能力,加强养殖废水治理,农田退水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
(四)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治理。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
(五)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河湖生态修复。
(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深入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涉水企业执法检查,涉水“散乱污”企业回头看,常态化整治入河排口,监测监控能力提升。
(七)加强水环境保障。强保障生态流量,防范汛期水质下降,深入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协同共治,加强部门区域协作。
四、保障措施
(一)科技帮扶,精准治理。依托专业机构对国省考断面所在河流开展科技帮扶。采用人工与技术手段相结合,全面“体检”主要汇入支流,对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指标进行监测,为精准施策、精准治污提供技术保障。
(二)夯实治污责任,突出区级河湖长、断面长履职履责。采取专报、简报、述职等方式充分发挥河湖长、断面长履职履责作用,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有序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严重滞后或者工作责任不落实的镇、园区和部门,通过约谈、督办、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和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推进落实。
(三)“一河一策”精细化管控。各地要认真落实国省考断面“一河一策”水质提升方案,精确查找污染问题,分析研判水质波动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并落实水质保障措施,推进工程项目的实施,通过落实项目措施保障断面水质达标。国省考断面“一河一策”方案落实情况将纳入《宿城区生态环境高质量考核月度积分管理办法》考核事项。
(四)加强督查考核。持续推进“府检”约谈协作机制。建立水环境质量月度积分考核办法,建立水生态环境问题闭环管理机制,形成“发现—移交—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模式,对问题突出的断面严格落实约谈、限批等措施,加快推动水质提升。健全“日通报、周调度、月考核”机制,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动态跟踪计划实施进展,适时研究调整工作部署。
《宿城区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认真落实《宿迁市2022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宿城区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坚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管控存量、严控增量,进一步摸清污染家底、完善联动监管制度,不断巩固提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确保全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以更高标准打好净土保卫战。
三、主要任务
方案共分为7大类16项工作任务:
(一)深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土壤污染系统治理,构建监管体制完善、责任机制明确、协调配合密切的土壤环境综合管理体系,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
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情况,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二)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面落实农用地安全利用措施,强化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三)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第三批)》的7家企业,自纳入后一年内实施管控或修复治理措施。进一步开展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落实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管控措施。
(四)强化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中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充分利用重点行业企业详查的成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保障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安全利用。
(五)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配合市局开展全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开展地下水监测井规范化整治,加强地下水环境风险排查及管控。
(六)加强监测监管,完善国控、省控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动态评估土壤环境质量长期变化趋势。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履行情况、涉镉等重金属排污单位重金属排放情况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七)加强能力建设,加强移动源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执法装备水平,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土壤和地下水专项培训。加强中央资金项目储备工作。定期对中央土壤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查,督促项目单位规范推进项实施和资金使用,及时拨付已完工项目的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拓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用好用足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发挥资金效益。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开拓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用好用足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发挥资金效益。
(三)强化评估考核,将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事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体系,围绕攻坚目标指标、重点任务等进展情况定期调度和评估。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两个刚性指标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宣传力度,采取多样宣传形式,积极做好群众引导工作,切实提高土壤和地下水保护的群众基础。深入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和有奖举报机制,引导社会有效监督。
《宿城区2022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落实省、市生态环境局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强化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为主线,以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与属地监管责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上级专项督导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全区危废固废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健全危废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机制,配合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体制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疫情管控期间,全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有效处置。
三、工作任务
方案共3大类13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源头管理。配合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着力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以及保障措施。
(二)严格过程管控。强化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做到“三个必须”,做好第三年危险废物等专项整治行动收官,进一步提高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深化末端治理。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建设“小微”试点项目,实现小量危险废物应收尽收、规范处置;加强污泥处置能力建设,有效解决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问题;常态加大医疗废物日常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倾倒、利用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工作落实,制定3条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问题导向,成立工作专班,分管负责同志重点抓,细化各项任务,建立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
(二)加大执法力度。加大与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开展涉废专项执法行动,督促企业、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加大危险废物管理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监管水平和企业守法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宣传危废防治等相关知识,及时把国家政策、相关法律宣传到位,进一步增强企业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