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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城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321302/2016-00051 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宿城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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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区档案局、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27-82960952;邮政编码:223800)。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2015年以来,我区严格按照“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规范机制、强化管理,拓展平台、重视引导”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区政府及15家乡镇(街道)、区直所有部门均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区乡两级政府及部门共选优配强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共计56人;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下发了《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全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要求,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积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和落实,定期培训并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研究会办解决信息公开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规范制度建设,强化管理。规范信息报送和审核机制。信息审核发布层层把关,重要信息实行双审核制度,保证信息发布“零”错误,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进行公开,同时,完善信息公开多元化和便民化机制。

1、对政府重大事项、区内重要工程招标、单位招聘在网上公示,发布企业单位用工信息,构建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的桥梁,全年共发布招标信息56条,招聘信息90条。

2、公布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6张清单,梳理全区20个部门(单位)2084项行政权力事项,区原有193项行政审批事项只保留行政许可32项,精简率达84 %

3、着力协调处理好涉及民生公益,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公开,加强对公开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研究。通过各种公开渠道共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信息320条。

(三)加强平台建设,多渠道公开。在发挥“宿城在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渠道的同时,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宿迁日报宿城专版、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宿城在线”政务微信和“宿城之声”政务微博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其中“宿城在线”政务微信经过半年多的试运行,20157月正式上线运行,全年推送310多期,发表信息980多篇,选用图片460多幅,在全市政务微信周排名中一直稳居第2至第5名,在腾讯微信新媒体指数测评中也始终位居全市政务微信前列;“宿城之声”政务微博目前拥有粉丝量2.55万,2015年发布各类信息3177条,其中被网友转发820多条。

(四)加强政策解读、开展舆论引导。对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措施、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权威解读稿件,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8条。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年初区领导召开代表建议和委员提办理交办会,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将办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2015年,由区政府部门和单位办理的区两会建议提案共225(议案建议67件、提案158),代表委员满意率超过94%,取得了社会各方面理解支持、推动改进政府工作的良好效果。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05)要求,采取摘要公开的形式,在“宿城在线”政务微信微博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产业集聚发展和工业转型升级等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4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公开内容:截至201512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6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网站发布信息5873条,包括政府常务会议11条,财政信息92条,民生信息83条,区政府及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

2、公开形式:(1)政府门户网站。在“宿城在线”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社会公众可以方便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向区政府和各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阅公开申请办理状态。(2)公共查阅点。指定区档案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图书馆为区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点。2015年共接受公众查询3757人次。(3)新闻发布会。2015年区政府及组成部门共召开或参加新闻发布会12场,主要涉及工业、农业、民生、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三)收费情况。目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事项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四)咨询处理和社会调查情况。2015年区政府办公室共接受社会公众电话咨询6943人次。为了解我区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掌握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评价,我区专门组织对区政府信息公开满意度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98%以上的群众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意或比较满意。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2015年全区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1件,处理结果为驳回复议请求。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综合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没有计划。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二是公开流于形式。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信息公开的形式普遍比较单一,只公布了机关的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规划方案、机关工作的制度等简单的信息,《条例》要求的主动公开的信息空缺较多。

三是公开不及时。部分依法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仍然存在着公开不及时、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具体等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基础。区信息公开工作以前由区电子政务办负责,为突出信息公开的专业性和精细化,区里将成立专门的信息公开办公室,充实人员,统筹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单位同时要明确具体的科室负责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的深度和频率。

二是进一步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常态化。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充分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同时,不断拓展新的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以更加贴近、方便公众的形式,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的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四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目标,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特别是信息发布数量、内容更新、信息质量等方面,进行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办整改,年终考核总结,研究和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56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56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72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87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9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049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7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

1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8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56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5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4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7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78

单位负责人:张 胜 审核人:周福昌 填报人:王顺

联系电话:0527-82960952填报日期:2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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