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信箱sczxtg@163.com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宿城视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习近平法治思想“微课堂”

习近平法治思想“微课堂”第十四期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1-14


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

3.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67)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

现在,我们社会生活中发生的许多问题,有的是因为立法不够、规范无据,但更多是因为有法不依、失于规制乃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破坏法治。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必须担负法律实施的法定职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严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68)必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严肃惩治司法腐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需要人来执行,如果执法的人自己不守法,那法律再好也没用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69)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把工作重点放在完善制度环境上,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形成长期稳定发展预期,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支持企业更好参与市场合作和竞争。实施好外商投资法,放宽市场准入,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对在中国注册的企业要一视同仁,完善公平竞争环境。

各类市场主体最期盼的是平等法律保护。一次不公正的执法司法活动,对当事人而言,轻则权益受损,重则倾家荡产。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对滥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措施,把民事纠纷刑事化,搞选择性执法、偏向性司法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4.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70)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不关进笼子,公权力就会被滥用。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紧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权力行使,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

加强党对法治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法治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71)加强立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立法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强化对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强对司法解释的备案监督。将地方法院、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军队等之间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依法处理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对法规规章等书面提出的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

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

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近年来,司法腐败案件集中暴露出权力制约监督不到位问题。要健全对法官、检察官办案的制约和监督制度,促进司法公正。全面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统一规范法官、检察官办案权限。加强审判权、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明确法院院长、庭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健全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权责清单。完善对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检察官办案情况的考核监督机制,配套建立内部公示、定期通报机制。健全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追责、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完善司法人员惩戒制度,明确惩戒情形和程序。完善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办理机制。健全政法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通过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立法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机制、创新方式、畅通渠道,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

72)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要拓宽人民监督权力的渠道,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国家监察是对公权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监察委员会第一项职责就是“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构要发挥合署办公优势,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重托,必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监察权是把“双刃剑”,也要关进制度的笼子,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行使权力必须十分谨慎,严格依纪依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打印页面】【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