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使命
1.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49)“法者,治之端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既有成功经验,也有失误教训。特别是十年内乱期间,法治遭到严重破坏,党和人民付出了沉重代价。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来,我国之所以创造出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同我们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50)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实践证明,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有效保障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落实好这项重大战略任务,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我们党在一个有着十四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要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就必须把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
2.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5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必须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无论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必须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52)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这些风险挑战,有的来自国内,有的来自国际;有的来自经济社会领域,有的来自自然界。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就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重大风险挑战,能不能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指出,“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各地区各部门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全面发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防控措施,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为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