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隐患消除及绿色低碳标杆厂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索引号 | 016180632/2025-00085 | 分类 | 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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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宿迁市宿城区供排水中心:
你单位“关于批准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隐患消除及绿色低碳标杆厂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并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统一项目代码:2502-321302-04-01-763565。
二、项目建设单位:宿迁市宿城区供排水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龙河镇、陈集镇、中扬镇、洋北镇、蔡集镇、王官集镇、罗圩、屠园乡污水处理厂。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消除埠子镇、龙河镇、陈集镇、中扬镇、洋北镇、蔡集镇、王官集镇、罗圩、屠园乡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设备隐患,更新细格栅18个、中压冲洗水泵20个、叠梁闸11个、产水泵9个、螺杆空压机9个、柠檬酸储罐9个、次氯酸钠储罐9个、管道混合器20个、膜吹扫鼓风机9个、厂内压力管网4.5千米;
(2)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建设绿色低碳标杆厂。淘汰老旧低效重点用能设备,新增智慧控制系统10套,优化曝气装置5组、MBR膜组器60套,PVDF中空纤维带衬膜,膜面积2100平方米、节能风机50套、板框压滤机18台。
(3)优化调蓄池、水解酸化池、加炭高效沉淀池、接触消毒池补强相关辅助构筑物及辅助功能,出水水质达到新地标(DB32/4440-2022)B标。
五、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估算2600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六、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依据是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城分局出具的用地审批手续的说明。
七、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要求,切实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八、接文后,请据此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抓紧组织开展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报我局审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