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殖投入品包括什么?
养殖投入品的合理使用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
1.饲料添加剂:包括预混料、浓缩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等,用于补充动物所需的各种营养成分。
2. 药物:包括抗生素、驱虫剂、疫苗等,用于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
3. 生物制品:如酶制剂、益生菌、发酵产品等,有助于改善动物肠道环境,提高饲料利用率。
4. 资源类投入品:如饲料原料、水资源、土地等,是养殖生产的基础。
二、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二十九条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业投入品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禁止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兽药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目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责令其对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温馨提示:
养殖者在使用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养殖投入品时,务必严格遵照安全使用规范,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