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分配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江苏省关于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江苏省宿城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二、实施对象
在职在编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班主任、骨干教师、工作付出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分配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绩效考核资金构成
1.在职在编人员500元/月/人作为年度绩效考核总资金;
2.班主任考核200元/月/人,从绩效考核资金支出,由学工处考核;
3.教科研奖由绩效考核资金支出(教科研奖按《教科研奖励条例》进行计算);
4.超课时津贴由绩效考核资金支出。超课时津贴=C*超课时课时数(中专部C值为20元,综高部C值为25元;超课时课时数按学期计算,即:超课时课时数=学期课时总数-月数*标准课时)。
5.学校积分考核资金=年度绩效考核总资金-班主任津贴-教科研奖金-超课时津贴+考勤扣款+教学事故扣款
五、绩效考核办法
1.绩效考核个人积分由系部根据课时系数测算, 采用周统计月公布,按学期由教务处汇总考核;
2.班主任津贴由学工处考核,月考核,学期汇总;
3.教科研奖金由教务处计算、汇总;
4.个人奖金=(教师个人绩效考核积分÷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总得分)×学校积分考核资金+班主任津贴+教科研奖金+超课时津贴-考勤扣款-教学事故扣款。
六、考核内容
1. 工作量积分
(1)教学人员基础积分500分/学期。
(2)课时积分:教学人员的课时量积分按周课时量计算。周标准课时量参照区教育教学工作量化要求执行:
职务 |
副校级 |
中层 正职 |
中层 副职 |
处室工作人员、班主任 |
教师 |
备注 |
周标准课时量 |
4节 |
6节 |
8节 |
10节 |
12节 |
|
计算方法:
(1)综高系对口单招统考科目课时系数见下表,非统考科目与中专班积分方式相同;
年级 |
高三 |
高二 |
高一 |
课时系数 |
1.5 |
1.2 |
1.1 |
(2)超课时加10分/课时;少课时扣10分/课时,基础积分扣完为止。超课时积分=(周课时数-标准课时数)*10(周课时不含早晚自习课时数);
(3)晚自习课时积分=晚自习课时数*10;
(4)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的集训期间按标准课时量计;外出培训人员学习期间按标准课时量计;
(5)高三对口升学班教学人员在学生高考后,按标准课时量计且不乘系数;
(6)凡公假、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和护理假等,按考勤制度执行;
(7)课时积分=基础积分+超课时积分+晚自习积分
2.教学常规
①系部综合业务材料各项检查情况评出二个等次,见下表
等次 |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
分值 |
25 |
20 |
-20 |
占比为占各系部教师总数的比例 |
占比 |
20% |
60% |
20% |
②教学常规检查按宿城中专教学常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见附件)。
(二)勤
按学校考勤条例执行(见附件),由校办考核;
(三)绩
1.学科均分排名考核:排名分差为20分。例:
均分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倒数第二名 |
倒数第一名 |
得分 |
40 |
20 |
0 |
-20 |
-40 |
2.教科研奖:按学校原奖励方案执行(每学期期末由教务处考核)。
七、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和教学业绩的考核,负责绩效工资的分配、审核及相关解释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