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城中等专业学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时间: 2024-10-09 14:11

为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分配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江苏省关于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江苏省宿城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二、实施对象

在职在编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班主任、骨干教师、工作付出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分配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绩效考核资金构成

1.在职在编人员500//人作为年度绩效考核总资金;

2.班主任考核200//人,从绩效考核资金支出,由学工处考核;

3.教科研奖由绩效考核资金支出(教科研奖按《教科研奖励条例》进行计算);

4.超课时津贴由绩效考核资金支出。超课时津贴=C*超课时课时数(中专部C值为20元,综高部C值为25元;超课时课时数按学期计算,即:超课时课时数=学期课时总数-月数*标准课时)。

5.学校积分考核资金=年度绩效考核总资金-班主任津贴-教科研奖金-超课时津贴+考勤扣款+教学事故扣款

五、绩效考核办法

1.绩效考核个人积分由系部根据课时系数测算, 采用周统计月公布,按学期由教务处汇总考核;

2.班主任津贴由学工处考核,月考核,学期汇总;

3.教科研奖金由教务处计算、汇总;

4.个人奖金=(教师个人绩效考核积分÷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总得分)×学校积分考核资金+班主任津贴+教科研奖金+超课时津贴-考勤扣款-教学事故扣款。

六、考核内容

1. 工作量积分

1)教学人员基础积分500/学期。

2)课时积分:教学人员的课时量积分按周课时量计算。周标准课时量参照区教育教学工作量化要求执行:

职务

副校级

中层

正职

中层

副职

处室工作人员、班主任

教师

备注

周标准课时量

4

6

8

10

12

计算方法:

1)综高系对口单招统考科目课时系数见下表,非统考科目与中专班积分方式相同;

年级

高三

高二

高一

课时系数

1.5

1.2

1.1

2)超课时加10/课时;少课时扣10/课时,基础积分扣完为止。超课时积分=(周课时数-标准课时数)*10(周课时不含早晚自习课时数);

3)晚自习课时积分=晚自习课时数*10

4)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的集训期间按标准课时量计;外出培训人员学习期间按标准课时量计;

5)高三对口升学班教学人员在学生高考后,按标准课时量计且不乘系数;

6)凡公假、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和护理假等,按考勤制度执行;

7)课时积分=基础积分+超课时积分+晚自习积分

2.教学常规

①系部综合业务材料各项检查情况评出二个等次,见下表

等次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备注

分值

25

20

-20

占比为占各系部教师总数的比例

占比

20%

60%

20%

②教学常规检查按宿城中专教学常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见附件)。

(二)勤

按学校考勤条例执行(见附件),由校办考核;

(三)绩

1.学科均分排名考核:排名分差为20分。例:

均分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倒数第二名

倒数第一名

得分

40

20

0

-20

-40

2.教科研奖:按学校原奖励方案执行(每学期期末由教务处考核)。

七、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和教学业绩的考核,负责绩效工资的分配、审核及相关解释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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