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耿车中心小学少先队评优奖励办法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时间: 2024-10-10 18:10

宿城区耿车中心小学少先队评优奖励办法

为贯彻党的二十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全国少工委发布的《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我们致力于打造一个既易于参与又持续进步的少先队评价激励体系,旨在确保每个少先队员都能体验到成长的阶梯式进步,从而真正提升他们的光荣感。

(一)优秀中队评选条件

1.班级组织体系好。班委会、少先队等组织健全,各司其职。班级有较完整的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各阶段任务明确,有布置、有检查、有评比、有小结。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态度认真。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要求,在各项评比中成绩显著。班风良好,积极向上,有特色班级文化。同学的衣容风貌整洁,同学间团结友爱,举止文明,无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现象。热爱班集体,在各种场合表现良好,为班级争光争彩。师生关系融洽。

2.学习风气、学习效果好。课堂学习气氛浓,各课课堂纪律艮好,各科全面发展。

3.劳动、体育、卫生好。热爱劳动、认真完成劳动任务。

爱护公物、爱护学校花草树木、劳动工具及班级的门窗、前后黑板、墙裙、课桌椅,爱护学校公共区域的展品等等。上好体育课,体育成绩达标,认真做好课间操,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卫生习惯好,教室、教室外走廊午休室整洁、干净。

4.各项集会表现良好。在学校的各项集会能按秩序进退场,在会场认真听讲,保持安静,不做小动作。

(二)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科学、热爱劳动、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遵章守纪、讲究公德、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文明礼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牢记和践行少先队的章程,遵守少先队纪律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完成班级或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热心为同学服务,严格要求自己,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较好地完成学习任务,成绩优良。

3.热爱体育锻炼。讲究个人和集体卫生。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课间操。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坚持锻炼身体,掌握1项以上体育技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运动习惯,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在良好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4.审美能力突出。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积极参加大课间和课外兴趣小组活动,上好音乐和美术课,两科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5.劳动素养较高。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具有良好的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本领,积极参加校内劳动、校外劳动和家务劳动,能在所在中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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