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救助】宿城区学生资助政策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宿迁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2版)》及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政策精神,宿城区学生资助政策简述如下:
一、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同时,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低收入农户儿童保教费、伙食费和校车费等。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按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将建档立卡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小学1500元、初中2000元。
三、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对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3000元。
四、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承担。
五、资助政策咨询
宿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位于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宿迁市儿童医院南侧,渤海路和吉林路交叉口,乘坐203、810路公交车可达)教育局117、118服务窗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14:30-18:00)。资助中心所有工作人员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光临(每月第二周周二为主任接待日,市民服务中心308室),就我区学生资助政策、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进行交流,解答问题。
咨询电话,0527-84239723,80903105
【教育救助】宿城区学生资助政策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宿迁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2版)》及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政策精神,宿城区学生资助政策简述如下:
一、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同时,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低收入农户儿童保教费、伙食费和校车费等。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按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将建档立卡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小学1500元、初中2000元。
三、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对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3000元。
四、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承担。
五、资助政策咨询
宿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位于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宿迁市儿童医院南侧,渤海路和吉林路交叉口,乘坐203、810路公交车可达)教育局117、118服务窗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14:30-18:00)。资助中心所有工作人员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光临(每月第二周周二为主任接待日,市民服务中心308室),就我区学生资助政策、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进行交流,解答问题。
咨询电话,0527-84239723,8090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