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3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陶士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会议听取审议宿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决定任命蔡鹏太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卞小珲同志为区商务局局长;任命柏小凤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邹志敏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龙河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卞京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周磊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彭严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臧委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樊浩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会议决定接受李家洋同志辞去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职务,徐守政同志辞去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其区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其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终止的,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决定免去赵明春同志的区商务局局长职务;免去刘敏同志的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职务,刘严冬同志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苗其宝同志的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邹志敏同志的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刘金星同志的区人民法院龙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莫恒、刘金龙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培青、郝元良,党组成员杨修录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永杰,区法院院长刘彬,区检察院检察长柳梅,区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相关负责同志,各镇街人大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