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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1次会议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1-04

13日上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1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陶士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区委六届十一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宿城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计执行情况与2025年初步计划的报告》《关于宿城区2024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初步安排意见的报告》;听取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结果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宿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有关事项,接受王克浪同志辞去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区六届人大代表职务;朱绍军同志辞去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六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区六届人大代表职务;张则贵同志辞去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区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及区六届人大代表职务;徐众同志辞去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卢伟同志辞去区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以上结果报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免去张则贵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职务;张领同志的区民政局局长职务。秦振华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立志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区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志强同志任区民政局局长;臧梅同志任区司法局局长;陈慧同志任区六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李效頠同志任区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先武、宋培青,党组成员郝元良、杨修录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永杰,区法院代理院长刘彬,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柳梅,区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各镇街人大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以及新任命人员全程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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