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9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陶士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专题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和企业国有资产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检察院《关于护航“酒都”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宿城区2024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宿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宿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在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宿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宿城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宿城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宿城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宿城区2025年区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宿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及其他。
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有关事项,颁发了任命书。会议决定免去钟永久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蔡士君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彬同志代理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柳梅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理检察长,报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和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蔡慧同志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焦阳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项里街道工委副主任;陆波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尚诗、蔡楠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克浪、李先武、朱绍军、宋培青,党组成员杨修录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永杰,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各镇街人大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以及新任命人员全程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