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江苏省义务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和》(苏政办发(2009)84号)、《宿迁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宿教发(2009)90号)、《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绩效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二、适用对象:
本年度在岗在编教职工。
三、绩效考核办法:
1、从师德修养、工作量、履行职责、教学实绩、出勤、信息上传等方面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其中师德修养(50分)、工作量(250分)、履行职责(100分)、教学实绩(100分),四个方面共500分实行按自然月量化记分,并将结果记录存档;出勤每周根据个人出勤情况记录考核,结果以人民币形式记录存档;
2、班主任津贴:每班设班主任一名,班主任津贴每月500元标准核发(第一学期的最后一月、第二学期的第一月工作时间不足一月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3、男57周岁、女52周岁以上或患有特殊疾病的教职工,经个人申请、校委会研究根据个人情况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在其认真履行职责的前提下,可视为满工作量;其它方面依据细则进行考核。
4、教干暂不设岗位津贴,只累加工作量;教辅后勤人员除工作量按全校平均工作量的80%计算,其它各项依据细则进行考核。
5、幼儿园公办教师按在编教师数每人每年3000元打包并在考核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单独进行绩效考核。
6、将缺课监测,控辍保学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每年拿出500元作为专项考核基金,班主任、教师上课未按时点名记录的每次扣除50元,上不封顶。班级出现辍学学生的,班主任没有尽到责任的,每名辍学学生扣除200元;对尽到责任但仍出现辍学的,每名学生扣除100元,上不封顶。扣除金额超过500元的从绩效总额中扣除。
7、按自然月,由各处室提供原始材料,依据考核细则组织考核,然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复核、审查、汇总,学期末公布考核结果。
8、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个人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实发绩效)=个人绩效总额-人均班主任费用-2700+全年按月量化考核工资
全年按月量化考核工资=(师德+工作量+教学常规+教学实绩)得分量化金额-考勤扣除金额(满勤加全勤奖)+教科研教学成绩奖励金额+代课金额
四、具体考评细则
(一)政治思想和师德修养方面(50分)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如有危害祖国言行,特别是在课堂上散布错误言论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0分。
2.敬业奉献: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凡上班期间在网上聊天、玩游戏、购物以及做所有与教学无关的事每发现1次扣30分。
3.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每次扣100分(情节严重的另加倍处罚)。
4.为人师表: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如有不团结协作,人为制造矛盾,谩骂侮辱他人等行为的每次扣100分,打架斗殴的每次扣200分。如有对学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的每次扣200分。
考核办法:由教务处根据教职工实际表现进行逐条考核,注重依据,可根据教师测评、学生测评、家长测评、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以上各项如有情节较严重且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可加倍扣分,该项分数扣完可从总分中扣除。
(二)工作量:(250分)
1.教职工竞岗任职后,根据学校的具体分工,能严格按照学校常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并按下列公式计算个人工作量得分。
个人工作量得分=×250
2.额定周课时数
(1)各学科额定工作量标准为:语文单班课时数为满工作量;数学双班课时数为满工作量;任单班数学的兼任其他学科6课时为满工作量;英语三个班课时数为满工作量;科学、品德与社会,14节/周;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阅读等16节/周为满工作量。
(2)教干的工作量以全体教师平均工作量为基准按下列的百分比计算:校级100%,中层80%,任课部分另外计算。
3.有下列情况的可予以加分
(1)教务处安排的代课一节10元。
(2)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办公室负责人每月工作量分别加100分、50分、50、30分。
4.在法定假期内,如产假、婚、丧、假等不扣工作量分
考核办法:此项工作由教导处具体负责考核。
(三)教育教学常规(100分)
备课
1.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教研组、备课组依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教研活动计划、集体备课计划,并于一周内交教务处审定存档;教师依据学校教学计划制定学科教学计划。计划不能按时完成、质量较差的扣除当事人50分。
2.每周至少举行一次集体备课活动,每两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而且要确保活动质量。未组织活动的每次扣除备课(教研)组长80分;扣除主讲(备)人30分;缺一次记录的扣除记录人80分。集体备课(教研)活动严格参照考勤条例的要求进行考勤。
3.每位教师必须有提前3课时备课量,对共案进行二次备课,形成有个人特色的教学个案。(周课时不足3课时的学科,要提前一周备课量)。不得无案上课,否则,每次扣除80分。在每次查阅过程中发现二次备课不认真、提前备课量不足等情况的每次扣80分,缺少教学反思的每次扣30分。
4.教务处对教案实行月查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教案不在规定时间内送检的每次扣150分。
上课、听课
1.教师提前3分钟进班候课,清点学生人数,有缺席情况及时查明并上报,确保教学安全;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确保课间秩序;上课时教师不得中途离开教室或接打电话甚至在课堂抽烟,不拖堂,不酒后上课,否则,每次扣除80分。私自调课以旷课论处。因故造成安全责任事件的由当节课上课教师负责。
2. 教师每学期在本备课组至少上2节公开课(以期中质量抽测为界),45周岁以下教师要把公开课教案(含教后记)及时上传学校网站。少上一节公开课的视同旷课,扣除100分,未上传教案每次扣除50分。
3.对于不在本班教室的上课要求:(如体育、音乐、微机课等)
(1)任课教师必须提前组织所有学生有序进入上课地点,确保准时上课。班级内不允许有学生。
(2)上课期间,教师必须始终将学生置于自己的监管之下,确保任何学生都不得离开上课地点。
(3)无恶劣天气,体育必须上室外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教材授课,不得放羊式教学,更不允许同时室外课的几名教师串岗聊天。
(4)下课时,教师要组织学生排好队,有序地离开课堂。违反以上要求之一每次扣80分。
5.每位教师每周听课2节以上,听课教师以本教研组学科为主,每缺一节扣除30分。每周至少一节听课过程以图片形式上传智慧校园管理平台,每少上传一次扣除30分。
6.听课老师要按时到达听课室,听课期间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进出,不接听电话,听课过程有记录,不迟到早退,违反以上要求每次扣30分。
7.听课笔记栏目要填写齐全,记录详实,要有听课随感和评课意见。未按要求记录每次扣30分。
作业布置与批改
教师要严格按照《宿城新区实验小学学生作业设置与教师批改要求》布置与批改作业。
1.按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布置作业,班主任协调班级各科课外作业量,小学高年级总量不超过60分钟,作业布置不科学,引发家长不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80分。
2.各项学科的作业批改都要及时,每次作业的批改请注明时间。语文作业:一课一批;数学作业:上本作业每周不低于4次,当天批改,低于该次数每次扣除30分;科任学科作业:一课一批;美术作业每学期不低于16次,低于要求次数每次扣除30分。
3.杜绝粗批、错批、漏批、学生代批的现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除50至200分。
4.习作每学期大作文篇数不低于每册教材中《习作》次数,高年级以上实行“学生互批+教师互批”全批全改。作文少写一次扣除150分,少批一篇扣除80分,批改不符合要求每篇扣除30分。
5.教导处不定期和定期相结合组织教研组长对教师作业批改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作业在规定时间内不送检的每次扣除相关学科教师150分。
智慧校园管理平台的使用及其他
1.学校发布的“公文处理”、“通知公告”和“微信工作群”中的文件要及时接收、回复,要求转发的要及时转发,否则,每次扣除30分。
2.“阅读管理”中每位教师每学年上传读书心得不低于5篇,每少一篇扣除100元。
考核办法:此项工作由教导处具体负责考核。(各项分数扣完后,可从总分中扣除。)
(四)教学实绩:(100分)
1.教学质量调研:每学期组织质量调研,考核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核得分=×100
2.非统考科目的专职(任)教师考核: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质量抽测分值为100分,然后根据抽测结果记分。其考核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核得分=×100
3.管理人员及教辅、后勤人员工作实绩考核:
根据岗位工作及平时分配的工作任务按完成情况师生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总分为100分,然后根据从结果记分。其考核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核得分=×100
考核办法:此项工作由校长室、总务处具体负责考核。
(五)教育科研成果及教学奖:
1.优质课:获得区、市、省、全国级优质课3等奖以上,分别奖励区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市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500元)、全国(不分等级一律1500元)。以上奖励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2.表彰:获得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分别奖励区级150元、100元、50元、50元;市级300元、200元、100元、100元。
3.教研课题(结题):区级200元、市级300元、省级500元、全国800元。
4.教师论文:(论文获奖)教师论文获区、市、省、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颁发证书的,分别奖励区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省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国家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50元、三等奖200元)。
5.指导学生发表文章或艺术作品:指导学生在正规刊物发表习作或艺术类作品,每篇次一次性奖励指导教师区级50元、市级10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
6.(论文发表)在国家教育类报刊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栏目文章,以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为准,省级刊物奖励200元,国家刊物300元。
7.不奖励项目: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精神文明奖、十佳园丁、优秀教师等系政府综合奖励,学校不再设奖。
8. 在区以上统考科目中:(1)平行班级均分在年级前两名(超过6个班级的取前三名)的,分别奖励任课教师300元、200元、100元;(2)新接手班级(重新按平行班级分班的除外)班级在第一次统考中均分每进步一个名次奖励100元;(3)同一年级同一学科一人任课的,班级分差在5分(按百分比,下同)之内、年级均分在80分以上或名列全区前10名的,奖励300元;(4)同一年级同一学科任课人数3人以内(含3人)的,班级均分在80分以上或名列全区前10名的,奖励学校第一名300元。以上4条中有冲突或疑义的,以第(3)(4)条为准。此项奖励每学期统计一次,以区以上统考为准;有重复的,按最高一个计算,不重复计算,但一人带多班,班级均分差在5分之内,且居于年级前三名的,按第一条奖励。
考核办法:此项工作由教导处具体负责考核。
(六)出勤:
1.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签到,未经批准未按时签到的每少签一次视为旷工半天,扣考勤奖150元。有事实能证明在学校或因公的特殊原因忘签,事后作出合理解释经查属实的,一学期不得超过2次,类似情况超过2次的,每次扣20元。
2. 签到后任何人员不允许随便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持有出门证。无证外出一次,扣除考勤奖100元。
3. 迟到、早退每次扣20元,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的每次扣100元。病假每天扣50元,事假每天扣60元。旷工每天扣300元。
4.根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128天产假(难产143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长期病假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同时出具合同医院或县(区)级以上医疗证明。因情况特殊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入院后应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如需延长假期的,要重新办理有关手续。病假期间两个月内的按每天50元扣除其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两个月后扣除病假期间的全部绩效工资。病假期满后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未办理病假手续或未经批准不上班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其它按有关规定处理。
6.每学期出满勤(包含各种会议、升旗仪式、教研备课等活动),没有签过到再外出,没有请过假(不包括学校安排的公事假)的教师享受满勤奖。
有下列情况,且能配合教导处等有关部门安排好自己的课务、班务、路队护送等其它事务者,不予扣除绩效工资。
1.婚、丧假以及因公请假且手续齐全、在规定时间内、经领导批准的;
2.生病仍坚持上班而需要迟到、早退就医(必须出具医院证明)经领导批准的;
3.孩子处于哺乳期(一周岁以内)的女教师,学校安排每天上、下午各有40分钟照顾子女时间;
4.参加自学考试、函授学习、听课培训、外出考察等,凭有关通知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的;
考核办法:由分管考勤校长牵头负责教职工考勤。周考核,学期汇总,年终兑现,考勤扣钱不设上限。
五、说明
1、本《细则》与《宿城新区实验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条例》、《宿城新区实验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等学校其它条例制度有冲突的,按最高标准执行。
2、本《细则》需进一步完善的,解释权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