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快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职称工资晋级的文件精神,本着“凝聚人才,引领发展,激活体制,动态管理”这一指导思想,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1. 提交书面申请:
符合职称工资晋级条件的教师,个人提交书面申请。
2. 排定晋级名单:
符合职称工资晋级条件的教师,按照教师已取得上一级晋级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定晋级教师名单。若上一级晋级时间相同的,担任班主任(或学校管理岗位)的优先晋级;若均为班主任(或学校管理岗位)的,担任时间较长者优先晋级;若担任班主任(或学校管理岗位)的时间相同的,以教导处提供个人近五年的教学实绩(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和教科研成绩等,详见附件),确定晋级人选。
另:1.在同等条件下,距离退休年龄一年的教师,可以优先晋级。
2.新调入人员满1年后,参加工资晋级排序。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职称工资晋级:
(1)违法违纪、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3)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4)以非正常渠道表达诉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经校委会研究不予晋级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