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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9-17

宿迁宏辉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戴栋(身份证号:3213241991100652132021 11 9向我单位提交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2021.2-2025.2期间我中心已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戴栋工伤待遇共计127084.96(壹拾零捌拾肆元玖角陆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现要求你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款项127084.96(壹拾零捌拾肆元玖角陆分),并依法向戴栋支付之后工伤保险定期伤残待遇。逾期不履行的,我单位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届时因追偿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及逾期偿还的利息损失等也由你承担。偿还账户:

户名:宿迁市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账号:93200201004613888901001

开户行:邮储银行宿迁市行营业部

    经核实,贵公司现注册地址无人办公,EMS邮寄均以查无此公司为由退回,且贵公司负责人郭亚武拒接电话,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现依法公告送达《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宿迁市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9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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