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82号提案的答复 | ||
索引号 | 321302000/2022-01790 | 分类 |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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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少数民族宗教界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置换民族大楼”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6月,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启动钟吾初中周边地块棚改征收工作,其中A71号民族宾馆(宿迁市伊斯兰教协会)合法建筑面积866.01平方米,总补偿金额1397.0125万元,目前已领取过渡费用85.6874万元(用于支付该房屋内9户承租户的装饰装潢、停产停业损失及搬家补助),剩余资金1311.3251万元在市土地储备中心账户。
2016年8月19日,宿城区通过协调,将幸福中路建设银行营业部提供给市伊协作为临时过渡办公用房使用。2017年12月,根据市政府有关会办意见,同意民族宾馆在新盛街片区进行异地置换(其置换方案由市级有关部门制定,宿城区未参与),并经过多次协商,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与民族宾馆达成意向并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同时,自2018年至今,除市财政每年补助10万元外,宿城区每年补贴35万元作为市伊协过渡期间日常运转经费(费用从土地收储经费中列支),已连续支付5年。
2020年3月,市政府要求对新盛街片区进行项目扫尾,并将房屋拆除完毕后交付。2020年4月9日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与伊协沟通后,将临时办公地点由幸福中路建设银行营业部搬迁至八一路工商银行营业部。
关于您反映的民族大楼置换的问题,已引起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并召开相关会办会。目前,置换的初步意向为隆城丹郡西门南侧一栋楼,面积约2000平方米,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出资200万元左右做装潢费用。
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联 系 人:吴 璇
联系电话:15896309301
抄 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