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城区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321302000/2021-01939 | 分类 |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区政办发〔2021〕44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城区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 ||
时效 |
宿区政办发〔2021〕44号
区 政 府 办 公 室
关于印发宿城区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宿城区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城区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区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15号)精神,加快构建现代文化和旅游消费体系,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更好发挥文化和旅游消费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区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统筹规划、改革突破、因地制宜、融合创新,系统推进宿城区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长效机制,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高宿城区文化和旅游产业综合发展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和旅游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发展目标
(一)产品供给度进一步提升。到2022年,围绕“城市休闲、乡村度假、健康养生”的发展定位,形成“一核一廊一带四组团”的格局,着力打造宿城西片区生态休闲与乡村度假组团;新创成国家3A级旅游景区1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个;沿古黄河和民便河建设串联牛角乡村旅游度假区、月堤湖生态公园、朱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印象黄河景区的60公里全域旅游风景道;对古黄河两岸景观进行统一整治及景观亮化,规划一条特色水上旅游航线。
(二)消费规模稳步增长。全区文化和旅游消费总量、人均消费支出实现大幅提升。到2022年,文旅产业规模实现新突破,旅游接待人次、旅游总收入增幅达15%以上。
(三)产业引领度进一步作提升。文化和旅游融合作用有效发挥,文化和旅游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进一步凸显。到2022年,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8%。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7.6%。文化和旅游行业税收收入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率提高。
(四)消费环境显著改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旅游新风尚。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市场监管体系更加健全。文化旅游领域督办案件办结率、诉转案结案率等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文旅产品供给。深入推进书香城市建设,倡导全民阅读,构建“15分钟城市阅读圈”;引导景区、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推出参与式、体验式文旅融合消费项目;开发具有宿城特色的个性化、时尚化的文创产品;推动宿城区苏北大鼓、苏北琴书、蔡集手抄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鼓励非遗大师工作室、非遗体验工坊、非遗代表性项目进景区、进场馆、进商超;培育提升一批文旅消费集聚区和商业特色街区;重点发展红色文化旅游、两河文化旅游、生态休闲旅游、白酒品鉴旅游、乡村度假旅游等五大核心文旅产品,深入推进全域旅游、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工作,力争到2022年,新创成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1个;完成西片区旅游公共服务配套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民宿,新建高品质民宿,积极打造古黄河富民廊道,建设水韵宿城。(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各镇、街道)
(二)推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与科技、康养、商业、体育、农业等产业融合,带动全区产业的提质发展。优化完善“非遗展馆”“乡情展馆”等现有数字文旅项目,打造云博物馆、云图书馆、云景区、云非遗、云剧场等,利用线上活动与产品激发线下消费,2022年,启动建设宿城区智慧文旅平台,实现文化旅游各领域与互联网全面融合;积极推动度假酒店提品升级,牛角乡村旅游度假区、月堤湖生态公园、朱海生态旅游度假区等休闲度假文旅项目建设;提升改造黉学街、新盛街片区、东大街、中山路等特色街区,设计建造具有历史文化脉络的景观工程和便民设施,增强历史文化内涵,保护传统街区,弘扬民俗文化,塑造具有历史人文特色的网红打卡地,打造宿城特色文旅休闲街区;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运河文化、古黄河文化,充分利用文旅资源举办文体旅、农文旅等活动;完成耿车镇农文旅资源整合,提品白鹿湖公园项目,争创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推进宿城西片区古黄河国家农业公园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农业公园。(责任单位:区文广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润民集团,各镇、街道)
(三)繁荣发展夜间经济。加快发展夜间文旅经济,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重点建设宝龙金鹰街区、吾悦广场·下相里、楚街、新盛酒街等文商旅综合体项目。鼓励文博场馆、主要文化和旅游商圈、特色文化街市和重点旅游场所适当延长营业时间,逢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举办夜间文娱活动;开设深夜营业专区、24小时便利店、24小时自助图书室等夜间消费服务,拓展夜间公共文化空间;引入深夜食堂、深夜书房、特色酒吧、夜间美食、夜游聚会网咖、夜间景观、酒文化夜游节庆等多元夜间消费特色业态,提升夜间旅游吸引力,打造成为宿迁夜旅游创意休闲高地。鼓励社会组织、群众性团体在公园、广场、社区等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举办内容丰富的露天音乐会、诗歌会、民间艺术表演、歌舞演出等主题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夜间公共文化生活。推动国内外知名艺术节、音乐节、专业艺术活动(赛事)落户宿城,支持商圈、街区、景区内的经营者推出健康、规范的夜间文娱精品节目或驻场演出项目。丰富印象黄河景区、宝龙金鹰街区等中心区块的夜间游览项目,提升延古黄河风光带的品质,策划推出“夜游古黄河”“夜览宝龙金鹰”等系列夜间精品文旅产品,创新移动式表演体验,打造运河游船“酒宴+酒剧+酒食”的沉浸式体验,实现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白+黑”式可持续发展,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夜间消费需求。力争到2022年,创建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个。(责任单位:区文广旅局、区商务局、润民集团,各镇、街道)
(四)培育文旅消费新热点。推动文化资源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发展红色文化旅游、商务会展旅游、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水上旅游、电商旅游等新业态。发展基于5G、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旅游消费。指导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和非遗产品产业链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开发特色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发挥专业市场和工厂店的平台作用,推出一批适合旅游购物、消费休闲的新业态,打造耿车多肉直播基地,以“微信+短视频+直播”的组合营销模式,深耕本地市场,为本土企业搭建优质的线上销售平台。围绕滨水游憩带,梨园风光区,鲜果采摘区,房车露营区、功能配套区等“一带四区”,打造滨河湾城市休闲绿地。新建以特色餐饮、精品休闲酒店为主要内容的酒街项目,引水入街,打造特色水城。做实做好“项王故里·水韵宿城”旅游名片。2022年,引进35家以上网红餐饮店,建设运动潮牌馆,打造1个高品位步行街和2个特色街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各镇、街道)
(五)打造文旅消费节庆品牌。打响“酒都不打烊”品牌,建设以酒都不打烊-酒都公园、酒都不打烊-宝龙二十四街、酒都不打烊-啤酒广场、酒都不打烊-龙虾美食城、酒都不打烊-烧烤一条街等“五大工程”为支撑的文商旅综合区,举办“最美宿城”文旅消费季、消费月等消费活动,举办“酒都不打烊”龙虾啤酒节、文旅嘉年华等文旅活动,组织“项王故里·水韵宿城”优惠体验活动,开展商旅文联动促消费系列活动,联合举办“酒都不打烊”等综合性品牌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区文广旅局、润民集团,各镇、街道)
(六)促进文化旅游演艺发展。重点开展“朱瑞文化”书法展、《血奶》等一批红色文艺精品创作。借助国家级“书香城市”举办朗诵比赛。鼓励各乡镇利用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深化群众参与性强的主题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形成“一镇一特”的特色文化和旅游推介品牌。鼓励支持重点旅游景区与文旅企业开发特色专场剧目,推进“霸王别姬”项目建成落地,打造演出产业链。推动演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一批优质非遗文化旅游演艺项目。(责任单位:区文广旅局,各镇、街道)
(七)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构建资源共享、线路互推、客源互送、信息互通的文旅融合新机制,实现城际间互惠互利,共商共建共享。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支持线下经营实体加快新理念、新技术和新设计的改造提升,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转型。鼓励利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老旧厂房和闲置民宅开设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落实土地支持政策,建立完善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资规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文广旅局、区科技局)
(八)拓宽假日消费政策和空间。鼓励充分利用开放性公共空间,开设周末集市、休闲文体专区等阶段性消费场所。研判节假日及高峰期文旅消费规律,强化出行预警,加强高速公路和景区道路交通管理,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及时发布景区拥堵信息。鼓励景区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旅游高峰期协助提供停车、餐饮等便利。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与职工结合工作安排和个人需要分段灵活安排带薪休假、错峰休假。鼓励对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大剧院等文化场所进行改造提升,合理配置餐饮区、观众休息区、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书店等,拓宽消费空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各镇、街道)
(九)完善消费惠民措施。推动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门票降价,鼓励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实行淡旺季票价和非周末促销价,落实特殊人群门票减免政策,鼓励景区面向道德模范、医护工作者、最美志愿者、省级以上劳模等特殊人群推出优惠政策,并推出A级景区免费游、爱心客房免费疗休养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展示文旅行业的暖心情怀。鼓励金融机构拓展旅游休闲、康体健身、艺术培训、书城书店等类型的消费信贷业务。适时推出特色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惠民活动,引导市民和游客非节假日消费。(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十)提高文旅消费便捷程度。加快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宽带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水平,优化部署5G通信网络。推进“互联网+旅游”融合发展,强化智慧景区建设,加大旅游景区、度假区公共服务设施投入,推动景区设备设施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项目升级,实现实时监测、科学引导、智慧服务。推进“智慧文旅”平台建设,提升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的数字化、智慧化服务水平,打造文旅融合、主客共享、深度体验的宿城全域旅游智慧平台。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银联云闪付、手机闪付和银联二维码支付的使用便捷度,推进文旅消费便捷支付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
(十一)提升入境旅游环境。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加大对境外游客文化和旅游宣传力度,通过抖音、微信等媒体平台,投放宿城区文旅形象宣传片。整合文化和旅游资源,鼓励开发一批适应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目的地、文化演艺和特色商品。鼓励银行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在文化和旅游消费集中区设立分支机构,创新探索入境游客移动支付解决方案,提高境外游客消费便利性。提升景区景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车站等场所多语种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文广旅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二)规范市场监管执法。切实保障游客、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强与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应急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实现文化和旅游投诉举报联合、协同处置。建立文化和旅游企业诚信评价动态管理制度,构建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对列入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强化文化娱乐和旅游设施质量安全监管,规范旅游包车安全管理。规范旅行社客运车辆运营使用。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相关行业协会作用,引导行业自律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区文广旅局、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区以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旅游委员会统一协调下,加强对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的统筹领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营造良好文旅消费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体系,强化大数据技术应用,整合共享数据资源,加强趋势分析研判,为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提供决策依据。
(二)加速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任务和各项指标,结合各自实际,逐项加以研究,加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同时,做好经验总结,强化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三)加大资金支持。持续加大对文化和旅游消费投入力度,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财政投入、社会投入机制。整合现有资金渠道,统筹使用专项资金,加大对文旅项目的支持,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建立奖励激励机制,采取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方式,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区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