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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321302000/2021-01312 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8-20
文号 宿区政办发〔2021〕25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doc
时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关于提高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要求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宿政办发〔202126)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将全区低保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9061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672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相关标准参照执行。以上标准自202171日起开始执行。

提高部分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困难群体救助措施,强化责任、规范操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各类特殊困难群体手中。

                        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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